監(jiān)理工程師原則上下不應拒絕新方案,但是,應采取積極態(tài)度,慎重考慮。如果新方案明顯不利于工程的實施,則應勸阻承包商。如果提出的新方案屬國內少見或帶有試驗性的,一時又難以判斷能否達到預期效果,監(jiān)理工程師應邀請有關專家進行論證,必要時進行試驗確定,以爭取作出正確估價,決不能輕意接受,同時說明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商承擔全部責任。